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叉车安全新规程来了

发布日期:2022-11-28阅读次数:331
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,进一步优化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管措施,市场监管总局对《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(TSG N0001—2017)进行了修订,形成《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》(TSG 81—2022),现予公告,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。
一、新规变化点

1、叉车的定期检验周期由原来的1年调整为2年。

在《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》(TSG 81—2022)新规程中,将叉车的定期检验周期由原来的1年调整为2年。

2、叉车需要安装安全监控装置。

在《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》(TSG 81—2022)新规程中,叉车应设置司机权限采集器、司机坐(站)姿状态感知系统等。如果叉车未安装安全监控装置,或者安全监控装置失效,根据《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》(TSG 81—2022)规定,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将判定该台叉车检验结论为不合格。

二、新版规程提出了安装安全监控装置的要求,过渡时期如何管理

1、自2023年12月1日起新生产出厂的叉车必须按照新版规程的要求安装安全监控装置。检验机构实施定期(首次)检验时,检验项目应当包含安全监控装置检查。同时,鼓励制造单位积极推动产品升级,提前安装安全监控装置。
2、对制造日期在2023年12月1日前的叉车,不要求必须安装安全监控装置,定期(首次)检验可以不包含相应项目。但对安装有安全监控装置的上述叉车,定期(首次)检验应当包含相应项目。同时,鼓励使用单位按照新版规程的要求,对在用叉车加装安全监控装置,提高使用安全性。
(文章转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)